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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养生保健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6/28
 
黑龙江省反射疗法协会文件
 
黑疗会字【2013】07号
 

黑龙江省反射疗法协会关于开展
养生保健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保障我省养生保健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本会2013年度工作计划并结合省民政厅《全省行业协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黑民管【2013】70号)及卫生厅《省卫生厅所属行业协会开展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黑卫人函【2013】201号)的部署,黑龙江省反射疗法协会决定在全省行业内开展养生保健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服务活动。主要具体内容如下:
    一、启动养生保健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
    1、本会于6月21日及时下发《黑龙江省反射疗法协会关于开展养生保健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通知》(黑疗会字【2013】07文件,号召各有关行业企业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
    2、7月12日召开本会2013年度二次理事(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卫生厅文件,领会精神实质,根据龙江推进“八大经济区”建设,依据养生保健行业实际,积极探索新时期养生保健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具体落实活动实施方案。
    3、起草黑龙江养生保健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公约,并于一届二次理事(扩大)会议表决通过。黑龙江养生保健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公约及时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养生保健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具体措施
    1、各有关行业企业在7月份加强养生保健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公约的学习,大力开展行业自查自纠活动,积极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将8月至9月份定为“黑龙江养生保健行业自律与诚信活动建设”服务月,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优势,开展下社区、下农村义诊、健康咨询等活动,开展丰富多样的公益性服务,同时要加强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工作,防止出现恶性服务被投诉情况。
    3、建立企业经营自律与诚信建设档案,实行经营行为跟踪、记录、惩戒制度。利用本会的三大媒体(杂志、报纸、网站),设立服务红黑榜,对服务好、信誉高的企业进行红榜表彰,对出现服务问题被投诉的企业,以黑榜的形式进行公布,并计入不良经营行为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或不良记录累计到一定次数的单位将被列入市场准入黑名单,协会将联合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对其实行清出市场的处罚。
    4、各有关单位应以养生保健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为契机,充分展示各自的企业文化、企业形象,要求在门店前打出宣传条幅,或者制作宣传图板(有宣传标语,诚信要求、企业投诉电话)在显要地点进行公示。无活动且未进行宣传展示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年度自律与诚信建设服务示范单位评选的权利。(宣传语内容附后)
    三、养生保健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总结评比
    2013年12月底,协会将根据养生保健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开展与落实情况以,评出年度诚信服务示范单位,活动期间被投诉的企业,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附:养生保健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宣传语:
    1、大力开展养生保健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  为xx市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服务
    2、用健康梦托起中国梦 谱写龙江养生新篇章
    3、生活要小康 身心先健康
    4一切为了人民健康为己任  争做养生保健行业示范单位
    注:每个宣传语的下面请标注“黑龙江养生保健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宣”
 
                                                                                   黑龙江省反射疗法协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